賀常和李娜對望了一眼,顫聲道:天人合一……
吳凡諾好奇道:什麼?
賀常一把抓住吳凡諾的衣領,興奮道:老莊哲學所提出的“天人合一”,“天”就是能量的智慧生命形式,也就是你所說的“宇宙最高神”,而不是那些神仙。
靈魂並非一成不變的,不管是被賦予的靈魂,還是生成的靈魂,都是出於一個動態平衡的狀態,換句話說,靈魂在時刻與空間中的能量進行着能量交換。
這就是道家理論中所謂的“聚天地之靈氣,集日月之精華”,永遠使得靈魂與宇宙中能量的交換順暢,這樣才能達到“天人合一”的狀態。
而靜坐,可以使身體其它活動都取消,是專注於能量交換的一種狀態,但是,這並不代表靜坐就會開始能量交換,如果驚坐下來也不能專心,那麼靜坐將變成裝逼。
與此同時,“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和太極中的“以柔克剛”也得到瞭解釋,“意會”指的便是與能量進行交流,破譯能量所攜帶的信息,而這些信息,不是憑着語言交流就能得到的。
“以柔克剛”的“柔”,指的就是能量,能量看不見摸不着,比物質要柔軟得多,但是如果用能量去攻擊物質,物質將會不堪一擊。
吳凡諾笑道:看來你悟出了不少東西啊!
賀常放開吳凡諾,重新坐回了地上,對吳凡諾道:你繼續說,我想聽!
吳凡諾拉了拉皮手套,道:1795年4月7日,“克”在法國被規定爲相等於“容量相等於邊長爲百分之一米的立方體的水於冰熔溫度時的絕對重量”,1791年規定:1立方分米的純水在4℃時的質量,並用鉑銥合金製成原千克器,保存在巴黎,後稱國際千克原器。
1901年第3屆國際計量大會規定:千克是質量的單位,而非重量的單位,等於國際千克原器的質量,用符號kg表示,後期根據質能方程對質量的定義,只是更精確地描述了質量的單位,奠定了物理學的根基。
這是我們在上中學的時候就接受到的知識。
物理學中有很多基本量,質量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我們從“質量”這一概唸的誕生,和對“質量”的定義、以及質量的單位的定義的歷史中會發現,科學其實也不是像平時宣傳的那樣嚴密。矛盾之處主要有:
1,質量的定義中,是以體積和水的重量作爲基準,而體積是以長度爲基準,水的重量涉及到溫度,定義中採用的基準之一——水的重量究竟是0℃還是4℃存在過分歧;再追溯,對於“米”的定義也存在過分歧。
也就是說,“質量”這一物理學基本量的定義是由人定義出來的,其定義方法是存在矛盾的,這“定義”並非“質量”的本質。
2,質量最初的定義就是重量,根據其定義,簡單地說就是“質量是被規定出來的重量”。
3,質量的定義是由法國科學院的科學家們定義出來的,時代背景處於法國大革命中,所以,法國科學院在定義“質量”的時候,暫時無法結合世界其它學術成果,例如英國牛頓的研究成果,所以,在牛頓經典力學普遍接受的時候,人們產生了對重量和質量的概唸的困惑。
所以,無論“質量”被定義得多麼精確,無論人們如何區別“質量”和“重量”,“質量”的定義始終繞不開“質量是某種特定的重量”這一邏輯,但是,想搞清楚質量的本質,就必須放棄這一邏輯。
但是與此同時,質量的定義並不妨礙我們以它爲基準開展工作,因爲測量物體質量的方法主要原理有兩種,一種是天平,即等效;一種是彈簧秤,即換算,用這兩種方法來測量質量,實際效果與其定義的邏輯是相符合的,不影響日常工作。
很多人分不清楚“質量”、“重量”、“重力”的區別,質量是物體本身的屬性,它不隨物體的位置、形狀、溫度及狀態的改變而改變,根據牛頓第二定律F=ma,法國科學院的科學家們所定義出來的“質量”實際上就是“重量”,而“重量”並不是物體本身的屬性。
這就是質量的定義的矛盾之處。因爲測量質量的方法可以符合質量的定義,所以質量的定義不影響以質量的定義爲基準的其它公式,重量的值等於重力,但是,重力是力。
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質量的定義”的侷限性,無論是基於質量的定義,還是牛頓經典力學,質量都是我們在三維空間中的一個概念,這個概念不一定適用於更高維度的空間。
所以,愛因斯坦會得出“當物體的運動速度無限接近於光速的時候,質量會趨向於無限大”的結論,而我給出了“當物體的運動速度等於或大於光速的時候,質量會爲零”的結論。
質量的概念在描述高速運動的時候,其實已經出現了問題,所以,目前質量的定義只適用於低速時空。
既然質量是物體本身的屬性,它不隨物體的位置、性狀、溫度及狀態的改變而改變,那麼質量的概念說明了質量可以作爲物質的基本描述量。
根據牛頓經典力學公式,質量會影響到物體的加速度,即物體的運動,慣性也是物體運動的一種表現,唯一影響慣性的也是質量,反過來,物體之所以會有慣性,是因爲物體有質量。
將質量的概念抽象到哲學的高度,質量的本質就是“質量是關於物質存在的一種描述”,或者說“質量是一種描述物質存在的量”。
如果你們無法理解,可以參考一下馬克思或黑格爾對“物質”和“存在”的理解。
“物質”本身就是一種“存在”,這種“存在”是否可以被人們描述出來纔是問題的關鍵,科學界所做的工作就是如何更準確地去描述它。
反過來,這樣的描述是否能夠準確地反映其本質是不一定的。
拓展:質量的定義可以用於描述低速時空中的物質,但對於高速運動或高維空間,質量的定義不一定能準確地描述;或者說,對於後兩者情況,要描述物質的存在很可能必須進行新的定義。
換個角度,質量的定義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束縛了我們的世界觀,使我們的世界觀侷限於我們所處的低速三維空間中。
靈魂是存在的,只不過目前我們還不能準確地描述它。
靈魂是否有質量?靈魂的存在是否可以用質量進行描述?靈魂是一種客觀存在,既然其存在,我們就可以對它進行描述。質量也許能描述靈魂的一個側面,但絕不是全部。而且由於質量的測量方法所限,人類目前還無法用質量去描述靈魂。
瀕死的患者死去後體重減少21.3g,這很可能是由於靈魂的離開而導致的。靈魂的離開讓我們捕捉到了死者體重的變化,我們因爲看到了我們的儀器所看到的21.3g的變化,所以我們才能知道靈魂的離開。這21.3g只是我們儀器所捕捉到的,那麼儀器沒有捕捉到的呢?
這就好比隔壁有隻大象,它把一條腿伸過來,我們看到了它這條腿,如果我們把這條腿認定爲大象,顯然是無知的。
目前我們測重的原理,一個是天平,一個是彈簧秤,“天平”很好理解,就是一個等效變換,把任意一物體與標準量器進行比較,得出重量;電子稱的原理和天平一樣,也是等效,將物體的重力對一平面產生的壓強轉化爲電信號,並與標準量器所產生的電信號的值進行比對、換算。
“彈簧秤”原理是根據牛頓第二定律F=ma或G=mg,在太空失重環境下彈簧秤無法使用,其測量方法也繞不開F=ma這一核心公式,不管是天平還是彈簧秤,都是基於我們所處三維空間的測量方法。
要測量靈魂的質量,顯然以上兩種原理是不適用的,因爲靈魂並不存在於我們的時空中,靈魂存在於一個與我們所處時空重疊的平行時空中,要測量靈魂的重量,就必須對時空有新的認識,並對質量重新定義並更新測量方法。(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