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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家裏還有一個國際水準的數據大師,於果上學之前花十分鐘給李維斯提供了一組密碼,小胸脯拍得啪啪響:“放心吧,十天之內乾爹是想不出這組數字的!”
李維斯現在對任何人的話都抱有懷疑,因爲宗銘在干擾素的加持下顯然智商有所上升——桑菡明明說他六小時才能解開密碼的,結果四小時就解開了。
話說,這是不是意味着干擾素對他的腦變異反而有促進效果?
李維斯問於天河,於天河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只說自己還在調整,等用藥三天以後纔能有確定的結論。
無論如何,武器庫宗銘暫時是打不開了,整整一個早上他都盤腿坐在牀上寫寫算算,口中唸唸有詞,不時還吐槽於果幾句。
當然,他最主要的任務還是監視李維斯,因爲手裏沒有武器,他顯得有點緊張,恨不得把眼珠子分成兩邊用,一邊盯着演算紙,一邊盯着李維斯。
李維斯剛開始覺得驚悚,後來習慣了還覺得挺好玩的,比如他只要一起身往門口走,不管宗銘臉朝着哪個方向,都會第一時間問他:“幹嘛去?”
李維斯好奇地問:“你後腦勺張眼睛了?爲什麼面對窗戶也能看見我要出去?”
“反光。”宗銘倒是不藏私,什麼都告訴他,“窗戶上有你的影子。其實沒有窗戶我也能聽見你的動向,木地板是有聲音的。另外還有風,你移動的時候會擾動空氣,氣流變化也能告訴我你行走的方向。”
“你也太神了吧?”李維斯難以置信地說,“你是原先就這樣,還是超級腦加持的啊?”
宗銘認真想了很久,聳肩,說:“你問於天河吧,我現在腦子也渾着呢。”
二十四小時後,於天河給宗銘服了第二份干擾素,果不其然,宗銘的粘人病有了進一步的惡化,甚至勒令李維斯必須待在他一伸手就能摸到的地方。
於是李維斯的活動範圍被控制在了宗銘身邊一米的範圍內,無論走路喫飯還是睡覺,都得像個影子一樣跟在他身邊。
一開始李維斯特別鬱卒,後來漸漸地也就習慣了——畢竟他是個資深幼教,以前也有類似的熊孩子特別黏着他,走哪兒都得他抱着。
起碼宗銘沒有求抱抱的行爲。
當然,真讓他抱他也抱不動,畢竟宗銘體重八十公斤而不是八公斤。
到了治療的第三天,李維斯已經能夠非常淡定地打報告上廁所了:“我要去洗手間。”
然後宗銘就站在衣櫃外頭等着他,隔十秒鐘問一次:“好了嗎?”
“沒。”
“現在呢?”
“沒。”
“要我幫你嗎?”
“……你要怎麼幫?”
“你便祕嗎?”
“……我只是想一個人待一會兒。”
“你這樣是很危險的……”
“行了我出來了。”
李維斯非常後悔第一次喫完藥的時候怎麼沒把巴頓叫上來,這樣宗銘就可以對着巴頓發雛鳥情結了。
腦補一下宗銘拖着一腦袋電線追着狗跑的情景,還有點小期待呢!
第三天下午,於天河目睹宗銘對李維斯變態的跟蹤行爲,毅然給他的藥裏加了一份鎮定劑。半小時後,宗銘趴在牀上睡着了,於天河毫不留情地踹了他兩腳,很好,踹不醒。
“你下去放放風吧,我看着他。”於天河對李維斯說,“這樣下去不行,他沒治好你先病了。”
李維斯有點兒擔心:“萬一他醒來看不見我會不會跟你鬧啊?”
於天河從沙發牀的靠墊下面摸出他藏起來的電擊|槍,一臉鬼畜地說:“讓他鬧。”
李維斯打了個哆嗦,跑了。
兩天沒出門,即使死宅也有點受不了,李維斯走到院子裏,感覺天空特別藍,空氣特別新鮮,連奸賊隆美爾看上去都特別和藹可親。
李維斯幫焦磊澆了後院的果園,收割了前院的菠菜和白菜,等他去市裏接於果放學的工夫,又給全家人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飯後巴頓有點興奮,抱着他的腿求遛狗,李維斯上樓看了一眼宗銘,發現他睡得很踏實,便跟於天河說了一聲,帶着巴頓出去溜達了。
入冬以後山裏頗爲蕭條,闊葉喬木凋零了大半,松柏倒是越發青翠了。李維斯帶着巴頓走到小溪邊,夜幕漸漸降臨,溪流淙淙流淌,在暮色中聽上去有種輕靈靜謐的感覺。
李維斯心情舒緩,伸展了一下四肢,剛想叫巴頓回家,忽覺身後風聲一響,天旋地轉,整個人騰空而起,落到了一個堅實的肩膀上。
“啊!”李維斯驚叫一聲,雙手一陣亂抓,抓到了那人的頭髮。宗銘低沉的聲音在暗夜中響起:“別動!是我!”
“……你幹什麼!”李維斯簡直要瘋,叫道,“放我下來!”
“不要叫!”宗銘低聲斥道,重重拍了一下他的屁股,說,“不要驚動壞人!”
你特麼就是最大的壞人啊,這裏還哪有什麼壞人!?李維斯雙腳亂踢,吼道:“別鬧了!快放開我!”
宗銘單臂箍着他的雙腿牢牢抱住,衝巴頓打了個呼哨,邁開長腿往石湖農場的方向跑去,只跟他說了一句話:“再鬧劈暈你。”
“……”李維斯無語凝噎,同時發現自己對宗銘的體力從頭至尾都存在嚴重的低估——自己七十多公斤的體重在宗銘手裏就像羽毛一樣輕,他扛着一個大活人跑得比巴頓還快!
而且他的臂力大得簡直不正常,自己兩條腿加在一起還抵不過他一條胳膊!
李維斯十秒鐘後徹底放棄掙扎,生無可戀地趴在宗銘肩上被扛回了石湖農場。
進門的時候纔想到一個重要問題:於天河沒事吧?
宗銘扛着他一路上了三樓,往沙發上一扔。李維斯一屁股摔在沙發裏,還沒回過神來,又被抱了起來——宗銘大概覺得沙發離自己的領地太遠,不夠“安全”,於是將他又扔到了牀上。
李維斯被他扔來扔去頭昏腦漲,掙扎着想要起來,宗銘低斥一聲:“別動!”在牀頭櫃裏摸出個東西,抓住他的左手“咔嚓”一聲掛在了牀柱上。
“……”李維斯看着手腕上亮晶晶的手銬,整個人都懵逼了,萬萬沒想到自己奉公守法二十二年居然有被警察叔叔拷起來的一天!
“你幹什麼?!”李維斯晃了晃手銬,“咔咔”亂響,“鑰匙呢?快放開我!”
宗銘完全黑化,站在牀邊由上而下睥睨着他,說:“你這個人完全沒有信用,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前腳答應我不亂跑,後腳就溜了……我不會再給你機會了,哼!”
“我只是遛個狗而已,我看你睡着了纔下去的。”李維斯好聲好氣地跟他解釋,“於哥不是陪着你麼?”
“他怎麼能跟你比!”宗銘一臉鄙視的表情,說,“他又不是我老婆,愛死不死。”
“……”我特麼也不是你老婆啊!李維斯欲哭無淚,又有點無法形容的羞澀,話說於天河說的不是雛鳥情結麼?怎麼聽上去不太像啊……
“你先把手銬打開。”李維斯坐起身來,無法對一個精神病人發火,只能軟語哀求,“好吧,我錯了,我不該偷偷跑出去遛狗,從現在開始我都待在這裏不出去了好不好?”
宗銘非常認真地想了半分鐘,說:“好吧,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發誓以後永遠也不離開我,我就打開手銬。”頓了一下,又補充道,“用你外婆的名義發誓。”
“……”李維斯躊躇再三,沒辦法發這個誓,他這個人對起誓這種事一向看得非常嚴重,即使明知只是說來騙騙精神病,也無法輕易說出口。
“永遠”這個詞太重了,從生到死,一個人也只有一個“永遠”而已,他怎麼可能永遠都不離開宗銘?他們只是假結婚啊……
但是一想到“離開”,他又有點莫名的難受。
“我發誓在你治療結束之前都不離開你。”李維斯斟酌了一下,換了個說法,“我就在這間屋子裏陪着你,好麼?”
宗銘眼中浮現出失望的神色,搖頭,再搖頭:“那不行,太短了,這個不算,你重新發一個。”
這種時候他怎麼又聰明起來了……李維斯心力交瘁地耙了耙頭髮,誠懇地說:“宗銘,你別鬧了,快把手銬給我打開。我不可能永遠不離開你,我只是你的下屬而已……”
“你是我老婆。”宗銘打斷他的話,嚴肅臉說,“我們的關係受憲法保護。”
憲法都擡出來了……李維斯又囧又雷,忍着笑說:“可是我們還沒結婚啊。”
宗銘看了他十秒鐘,忽然說:“結過了。”
“哈?”李維斯莫名其妙。
宗銘走到書架前,從最上頭抽了一本書下來,打開,從裏面拿出一張薄薄的紙,遞給他。
李維斯瞬間就驚呆了——那是一份拉斯維加斯市政廳頒發的“”,兩個巨大的花體字如夢如幻,下面印着他和宗銘的名字——ves、g。
“whatthefu……”李維斯難以置信地說了一句粗話,實在是這件事完全顛覆他二十二年來對人生的認知,尼瑪這可是市政廳認證過的結婚證啊!法律上來講他居然已經是個已婚人士了!
怎麼可能!他這個當事人爲什麼完全不知道?
“這、這是哪兒來的?”李維斯結結巴巴地問宗銘,“這是我的名字?不是同名同姓嗎?”
宗銘拿出另一張紙遞給他,那是一張“se”,結婚前由當事人填寫的信息表,包括姓名、性別、籍貫……毋庸置疑,上面每一個單詞都是他的筆跡。
李維斯艱難地看完每一個欄目,問宗銘:“這是我寫的?”
“對。”
“我和你結過婚?”
“是的。”
“拉斯維加斯?”
“沒錯。”
“三年前?”
“嗯哼。”
“爲什麼我完全沒有記憶?!”李維斯炸毛了,像帕金森患者一樣抖着手裏的兩張紙,“我爲什麼要和你結婚?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反正我們結過婚了。”宗銘說,“我們已經有三年婚齡……”
“婚齡個鬼啊!”李維斯過度震驚,腦子反而清楚起來,“你持中國護照,在美國註冊以後必須去舊金山領事館認證,否則這張紙在中國根本不受法律保護!”
“內華達州政府已經認證過了,所以它在美國境內是合法的。”宗銘比他還清楚,“所以我們還是三年婚齡。”
李維斯張口結舌,他就是個幼教而已,對美國婚姻法完全沒有概念,估計得找個靠譜的律師才能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已婚還是未婚。
然而不管已婚還是未婚,他都得先搞明白當初自己爲什麼要和宗銘結婚,以及爲什麼結婚以後完全不記得自己結過婚了。
難道他真的被黑衣人的失憶棒閃過嗎?
太可怕了!李維斯單手抱頭(因爲左手還被拷在牀柱上),驚恐地瞪大了眼睛:“宗銘!你老實告訴我三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不然我跟你沒完!”
“沒完就沒完吧。”宗銘惆悵地嘆了口氣,說,“我已經有心理準備了,從那天在石湖農場第二次看見你,我就知道我們之間恐怕要沒完沒了……”
“第二次?!”李維斯失聲道,“你是說我第一次見到你就和你結婚了?”
“對啊。”宗銘愛憐摸頭,“你思想覺悟太高了,我一說結婚你馬上就同意了,搞得我一度懷疑你對我一見鍾情……”
“我有女神了誰要對你一見鍾情啊!”李維斯憤怒地吼道,“你不要胡說八道!”
宗銘的眼神立刻危險起來:“你這個不安分的男人,居然還在覬覦別的女人……”
“你住嘴!”李維斯暴怒地跳了起來,要不是手還被拷在牀上,馬上就要衝上去打宗銘了,“你不要跑題,你給我說清楚,三年前到底是怎麼回事!”
宗銘站在離他攻擊範圍一公分以外,看着他近在咫尺的手指尖,搖頭:“你先把誓發了,發了我就告訴你。”
“你這個神經病!”李維斯像個發怒的野獸一樣左右亂轉,看見牀頭櫃上有本書,立刻抄起來丟了過去,“好好好,你別說了,我先打死你!”
“那你就是我的遺孀了……”宗銘氣死人不償命,一伸手就將書接住了,說,“有話好好說,不要亂丟東西。”
“是誰不好好說話的,啊?!”李維斯暴跳如雷,抓住什麼扔什麼,枕頭、毛毯、手機、筆記本……最後連牀墊都扯歪了,還好力氣不夠沒能舉起來。
宗銘像千手觀音一樣接住了所有的東西,一件一件放在遠離他的沙發上,還特別體貼地把自己的杯子遞給他:“你累嗎?喝口水吧?”
李維斯連氣帶累,一屁股坐在牀上,看着他神經質的帥臉,忽然悲從中來,真正感覺自己這輩子都和他沒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