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的上午陸神指示佳樂下午要外出簽約,同行人還有何俊。籤什麼約?陸神親自前往?
下午兩點半,佳樂和何俊一起陪陸神前往某咖啡廳。
咖啡廳的包廂,佳樂見到了今天的簽約對象,何俊介紹說:“陸總,這就是華升大廈的老闆曹明東曹總,還有他的助理王經理。”
“華升大廈?”佳樂喫了一驚,陸神這麼快將它拿下了?對面的男人四十多歲的年紀,白白胖胖,一副養尊處優的樣子,倒看不出有多精明,有些人,天生就有發財的命?
兩個男人簡單的寒暄了幾句,前期工作何俊和王經理都已做好,甚至合約也是雙方老闆早已過目的,所以,簽約很快。
“陸總有眼光啊,以這個價格買了這棟樓。”簽完字,曹明東對陸神說。
“看來曹總對自己親手建起的大樓還是有很深的感情!大樓的交接和款項的支付,我們都會嚴格按照合同上的條款執行。”陸神語氣平和的說。
“陸總啊,要不是我老婆逼着和我分家產,現在這個時候我是絕不會出手的。正好我年初纔在開發區買了地,資金上週轉不靈了。我可告訴你,早就聽說大樓對面的印刷廠要搞大開發,只是一直拖着,拖了好幾年。如果不是急着要錢用,我沒必要在這個時候出手。拖一拖,只要那邊動工,這邊的價格就要成倍的往上翻啊。”曹明東有些不捨的說。
“但是沒辦法。我犯了男人通常都會犯的錯,說出來也不怕你笑話,大家都是男人,你懂的。我在外面找了個女人,懷孕了,兩邊都逼我。一邊是逼着我結婚,一邊是逼着我離婚。我老婆說如果不在一個月內離婚並分給她一半財產,她就要告我重婚罪,誰願意爲了這個事還去蹲大牢啊。算了,賤賣得了,我老婆必竟當年也和我同甘共苦過。陸總一看就是財運很旺的人,坐等升值吧。”曹明東倒是說話痛快,把他的家事一下全兜了底。
陸神笑了笑,原來他是會笑的,在外面和人交往他其實很正常,也沒有在公司那般酷。“聽說曹總在醫藥領域做得不錯,以後有機會可以多多合作。”
“沒問題沒問題,我開發區的基地正在建設,有機會請陸總一起去指導指導。大樓的後續問題我會派後勤部的人員與貴公司進行交接。”
“好,曹總是痛快人,相信這些小事都不是什麼問題。”陸神簽完字後將合同交給了何俊。
“陸總還很年輕,結婚了嗎?”曹明東問陸子浩。
“還沒有。”陸神回答曹明東,佳樂在心裏想,gay怎麼會結婚啊,我國法律不允許啊。
“沒結婚好啊,男人不要太早結婚,結了婚,就沒了自由,這不,我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爲了分財產,把一好端端的企業弄成這樣。老弟,趁年輕。多玩玩,玩夠了再找個人傳宗接代就可以了。”曹明東以過來人的實戰經驗向陸神傳經送寶。
陸神回了一句:“家和萬事興。曹總也只是一時的零亂,相信很快就可以過去的。”
何俊看到時間差不多了,對曹明東說:“曹總,如果沒有什麼問題,我們現在就去房產交易中心,我們公司的律師和財務人員都在那等着。付款,過戶。”
佳樂被這種速度所震撼,陸子浩買樓如同買小菜一般快捷。(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