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二五·十三)楚子以滅舒鳩賞子木。辭曰:“先大夫蔿子之功也。”以與蔿掩。
(傳二五·十四)晉程鄭卒,子產始知然明,問爲政焉。對曰:“視民如子。見不仁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子產喜,以語子大叔,且曰:“他日,吾見蔑之面而已,今吾見其心矣。”子大叔問政於子產。子產曰:“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
(傳二五·十五)衛獻公自夷儀使與甯喜言,甯喜許之。大叔文子聞之,曰:“烏呼!《詩》所謂‘我躬不說,皇恤我後’者,甯子可謂不恤其後矣。將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久行,思其終也,思其復也。書曰:‘慎始而敬終,終以不困。’《詩》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今甯子視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舉棋不定,不勝其耦;而況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傳二五·十六)會於夷儀之歲,齊人城郟。其五月,秦、晉爲成,晉韓起如秦蒞盟,秦伯車如晉蒞盟。成而不結。
襄公(經二六·一)二十有六年
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
(經二六·二)衛孫林父入於戚以叛。
(經二六·三)甲午,衛侯衎復歸於衛。
(經二六·四)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經二六·五)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於澶淵。
(經二六·六)秋,宋公殺其世子痤。
(經二六·七)晉人執衛甯喜。
(經二六·八)八月壬午,許男甯卒於楚。
(經二六·九)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經二六·十)葬許靈公。
(傳二六·一)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雲,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慾已侈,能無卑乎?”
(傳二六·二)衛獻公使子鮮爲復,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谷。右宰谷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谷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谷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爲?”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
(傳二六·二)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谷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太子角。書曰“甯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於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
(傳二六·二)甲午,衛侯入。書曰“復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紲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