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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先河——“龍江”級艦隊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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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衆所周知,帝國海軍的“龍江”級是用未建成戰列巡洋艦的艦體,也就是“北河”級的後四艘改造得來的航母,跟狹夷的“赤誠”號,紐蘭的“列克”號與“薩拉”號幾乎是如出一轍,不過又有本質的區別。

  與戰列巡洋艦一樣,在航母、以及航空兵,帝國海軍依然是後知後覺。

  整個大戰期間,帝國海軍別說是航母,就連水上飛機母艦都沒有認真建造,僅有的幾艘全是拿民船改造的。相對於由母艦搭載的小型水上飛機,帝國海軍對部署在港口內,能到大洋深處執行任務的大型水上飛機更感興趣。只可惜,製造大型水上飛機的技術到大戰結束都沒有完全成熟。

  至於航母,在大戰的前幾年,帝國海軍真沒認真考慮過!

  其實,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身爲全球第一海軍,在過去數十年裏,帝國海軍往往只需要依靠巨大的體量就能夠碾壓對手。只不過,體量龐大的直接影響就是,發展的慣性太過巨大,也就很難主動的接受新生事物。

  不管是“無畏”艦,還是“無敵”艦,全都是如此。

  究其原因,無非就是“以舊換新”補的差價實在太大了。

  可見,家大業大也未必都是好事。

  正是如此,在海軍裝備競賽當中,往往是追趕者更注重新技術的應用,比如首先把魚雷當主戰武器使用的就是洛克海軍,其目的無非就是彌補主力艦的不足。至於掌握着優勢的領跑者,往往更注重保值,在現有的裝備上投資,特別是價值獲得了證實的主戰裝備,保持已有的優勢。

  到帝國新曆78年,大戰快要結束的時候,帝國海軍纔對航母提起了興趣。

  原因無二,在當年年初的一場規模不大的海戰當中,帝國海軍親眼見證與親身領會了航母的巨大價值。

  在那場發生在梵炎洋東北部海域的海戰中,布蘭皇家海軍只用五艘快速戰列艦,就把帝國海軍南方艦隊兩支擁有十二艘戰列艦的主力分艦隊逗得團團轉。其中關鍵是,布蘭皇家海軍有一艘搭載了十幾架艦載機的航母。雖然在整個交戰過程當中,該航母都在後方,搭載的艦載機沒有攻擊帝國海軍的戰艦,但是用這些性能更好的艦載機,布蘭皇家海軍成功的控制了戰場的天空,使得帝國海軍的水上飛機損失慘重,而且直到戰鬥結束都沒發現對方的主力編隊。到最後,因爲燃煤快用光,南方艦隊不得不主動撤退,並且在退回到獅泉城之後依然沒能站穩腳跟。

  在這場海戰後不久,帝國海軍就完全退出了梵炎洋。

  雖然通過死守獅泉城穩住了防線,而且一直堅持到戰爭結束,但是在此戰之後,南方艦隊再無出戰的能力,變成了縮頭烏龜,後來還把一半的主力艦抽調給本土艦隊,直到大戰結束都沒有恢復過來。

  其實,在那場海戰當中,雙方的主力艦始終沒有打照面,交戰的主力是巡洋艦。

  雖然布蘭皇家海軍也是用水上飛機執行偵查與搜尋任務,但是沒人能否認,由航母搭載的艦載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正是有了這些艦載機,布蘭皇家海軍才能掌握主動權,跟兵力幾乎是三倍於己的南方艦隊周旋,到最後不但耗光了南方艦隊的燃煤,還嚴重打擊了帝國海軍的士氣。

  對於已經在梵炎洋上縱橫半個世紀的帝國海軍來說,這簡直就是奇恥大辱!

  結果就是,帝國皇帝還專門下了一條詔命:帝國海軍得有自己的航母。

  這感覺就像是:上帝說,要有光。

  拿到詔命之後,帝國海軍的高層反到被難住了。

  爲啥?

  當時,五家大型造船廠的船臺上,全都擺着正在建造的戰艦,還都是優先級別很高的主力艦與巡洋艦。

  小一點的造船廠呢?

  能搭載幾十架艦載機的航母,肯定不能太小吧,怎麼都得上萬噸,而且至少要按軍用艦船的標準建造。

  顯然,小型造船廠沒有這個能力。

  沒辦法造新的,那就只能拿別的艦船改造。

  隨後,帝國海軍花了幾個月把手裏的艦船仔細縷了一遍。

  可惜的是,等到帝國海軍縷清了情況,覺得有必要弄一艘快要達到服役壽命的裝甲巡洋艦來練手,大戰已接近尾聲。別說是弄從來沒有玩過的航母,連很多還在船臺上建造的戰艦都得停工。

  大戰結束之後,帝國海軍才用一艘在戰爭期間被徵用的,充當快速運兵船使用的快速郵輪改造了一艘航母,也就是有名的“海龍”號。在此後,帝國海軍通過“海龍”號,對航母有了更深入的瞭解。

  通過在使用當中獲得的經驗,帝國海軍對航母的性能特點進行了總結,也得出了一些很有價值的結論。比如航母的速度得足夠快,從而爲艦載機提供更好的起降條件,在遭遇敵方大型戰艦之後纔有機會逃脫。又比如需要足夠大的噸位,才能裝下龐大的動力設備,提供寬敞的運作環境。

  當然,這些都不算稀奇,布蘭皇家海軍早就有了類似的結論。

  關鍵就是,帝國海軍第一個把航母當成主力艦看待!

  在此,不得不提到,在大戰結束前的那次兵棋推演。

  也就是在這次推演當中,帝國海軍轉變了思路,把航母當成跟戰列艦平起平坐,準確說是用來取代戰列艦,在未來海戰當中充當奪取、掌握與獨霸制海權的絕對主力,還是唯一的主力。

  毫無疑問,這不只是第一個喫螃蟹的問題。

  雖然布蘭皇家海軍最先發展航母,紐蘭海軍與狹夷海軍迅速跟進,連迢曼海軍都在戰爭結束前擬定了設計與建造航母的計劃,但是在帝國海軍之前,沒有一個國家的海軍把航母當主力看待。

  當時,普遍把航母當成是巡洋艦的衍生物。

  爲啥?

  航母搭載的艦載機,主要有兩個用途,即偵查與反偵查,充當偵察機使用,以及對付敵方偵察機。

  在傳統的艦隊決戰當中,執行偵查與反偵查任務的,不就是巡洋艦嗎?

  此外,在部分性能,特別是對航速的要求,航母與巡洋艦也比較相似,很容易拿來跟巡洋艦進行對比。

  如果艦載機就只能用來執行偵查任務,把航母當成巡洋艦使用也沒錯。

  可是,誰敢保證呢?

  這就好比,在蒸汽機出現後,仍然有不少戰艦保留了桅杆與風帆,而且所有人都相信沒有風帆的戰艦絕對無法統治海洋。在此後,用明輪推進的戰艦都存在了數十年,才完全被螺旋槳取代。

  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就絕對不能把航母當成巡洋艦的替代品。

  航母要替代的是主力艦!

  讓帝國海軍做出這個判斷的,除了那次祕而不宣的兵棋推演,還有由帝國海軍資助的幾家艦船設計院在大戰結束後,向帝國海軍司令部遞交的一份針對主力艦的,影響極爲巨大的報告。

  這份報告通篇都在強調一個觀點,也是最後給出的結論。

  裝甲無用!

  道理非常簡單,隨着火炮技術的發展,哪怕是在大戰末期問世的艦炮,比如“北河”級與“龍興”級的四十五倍徑400毫米艦炮,在通常的交戰範圍內,能夠打穿同時代任何一種戰列艦的裝甲。更可怕的是,彈藥技術一直在進步,裝甲技術已經原地踏步數十年。隨着新式穿甲彈問世,那麼在能預見的未來,即便是犧牲速度強化防護的戰列艦,也絕對抗不住新式穿甲彈。

  既然裝甲無用,戰列艦還能幹嘛?

  換種方式來說,在裝甲無用的情況下,需要擔心艦載機在性能得到提升後,還無法對戰列艦構成威脅?

  當然,這份報告給出的結論,等於是對戰列艦判了死刑。

  這樣一來,帝國海軍需要考慮的,其實是找到一種能替代戰列艦,在未來稱霸海洋戰場的主力艦。

  挑來選去,航母是唯一選擇。

  其實,幾乎在同一時期,西方海軍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只可惜,因爲沒有發現航母的巨大價值,或者說在懷疑航母的潛力,所以包括最先發展航母的布蘭皇家海軍,都沒立即放棄戰列艦。

  當時,幾乎所有西方海軍都在想法“拯救”戰列艦。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紐蘭海軍。

  進入條約時代之後,紐蘭海軍率先提出“重點防護”的概念,還率先在條約型戰列艦上進行實踐,試圖通過這種取巧手段來延續戰列艦的壽命,讓戰列艦繼續在未來的海洋戰場上縱橫馳騁。

  從戰列艦的角度看,重點防護理論的價值確實非同一般。

  可問題是,就算按重點防護理論進行設計,也沒辦法改變裝甲防護頂不住新式穿甲彈的尷尬事實。要知道,哪怕是紐蘭海軍建造的最強大的戰列艦,同樣無法擋住自身十六英寸主炮發射的超重型穿甲彈。

  兵棋推演,以及這份評估報告給出的結論,直接促成帝國海軍放棄戰列艦,把賭注全押到航母上。

  在“華城限制海軍軍備談判”召開前,帝國海軍已經完成了對航母的初期研究。

  其實,最多能說搞清楚了使用航母的戰術。

  簡單的說,一艘具備作戰能力的航母必須具備的能力是:在一個持續三十分鐘的出動週期內,至少得放出三十架艦載機,其中二十架執行攻擊任務,得掛上炸彈或者魚雷;在最高強度的進攻行動中,至少能連續發起三次攻擊,至少能夠搭載與運作九十架艦載機。在回收階段需要做到,在最長四十五分鐘的週期之內,完成對一個攻擊機羣,總共三十架艦載機的回收工作。

  在此之後,帝國海軍多次修改了戰術指標。

  比如,把三個攻擊波次減爲兩個,只不過要求持續保持不少於四架的戰鬥機在艦隊上空執行防空巡邏任務。

  只不過不管怎麼變,大體都一樣。

  當然,帝國海軍也對續航力、持續作戰能力等性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正是如此,幾家艦船設計院在海軍支持下,對航母的噸位與尺寸做了估計,而且給出的結論相差不大。

  關鍵就是,在25000噸的標準排水量內,肯定能實現這些指標!

  當然,肯定得在一些次要的方面做出犧牲,比如無法配備重巡洋艦級主炮,裝甲防護最多能達到輕巡洋艦水準,官兵居住條件不會太舒服,可用的冗餘噸位不會太大,甚至得降低部分性能指標。

  這些取捨,在帝國海軍能接受的範圍之內。

  正是如此,在華城談判期間,帝國堅決要求把航母標準排水量限制在25000噸以內。

  其實,這是帝國玩弄的花招,也可以說是談判技巧。

  當時,幾乎所有列強的造船廠內,都擺着數艘在建的主力艦,像紐蘭聯邦規劃建造的主力艦就多達十幾艘。就算錢管夠,也需要考慮利用這些正在建造,而且肯定會被裁減掉的主力艦。

  用在建的主力艦來改造航母,25000噸肯定不夠用。

  難道因爲噸位太大,就在條約生效後,將那些還沒建成的主力艦全都當廢鋼鐵賣掉?

  要是如此,恐怕談好的條約都無法在議會獲得通過。

  不要忘了,華城談判在戰後舉行,全世界都在反省,如此大的動作必然讓海軍成爲衆矢之的,遭到媒體的口誅筆伐。

  在塞巴和會幾乎被遺忘的情況下,如果華城談判的成果作廢,那麼戰勝國集團,也就是同盟集團浴血奮戰多年所做出的犧牲都將付諸東流,西方列強的政府與執政黨,也將由此遭受巨大的考驗。

  說嚴重點,世界局勢甚至會因此完全失控。

  利用這個問題,帝國海軍成功讓三個主要對手,也就是紐蘭海軍、布蘭皇家海軍與狹夷海軍做出讓步。在保持15萬噸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帝國海軍可以用已有或者再建的主力艦改造四艘航母,且改造航母的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25000噸。對應的,另外三國在只能改造兩艘航母的前提下,把改造航母的噸位限制放寬到33000噸,而且有另外3000噸的裝備追加使用權。

  當時,還發生了一件事。

  談判期間,也不知道是從哪裏吹來的“可靠”消息,讓同盟集團的幾個成員國相信,梁夏帝國早已取消“北河”級後幾艘的訂單,因此能夠拿來改造航母的,僅四艘還在服役的戰列巡洋艦。

  顯然,如果梁夏帝國要改造四艘航母,就得損失四艘戰列巡洋艦!

  那個時候,戰列巡洋艦纔是跟戰列艦平起平坐的主力艦,航母只是一種“很有潛力”的未來戰艦。

  站在幾個列強的角度看,簽署這樣的協議並沒喫虧。

  等協議落地後,西方列強全都傻眼了。

  梁夏帝國不但沒取消“北河”級第二批四艘的建造工作,還在談判開始前,對前兩艘進行了部分改造。

  因爲無法肯定一定能拿到四艘的特權,所以最後開工的兩艘只是暫停建造。

  談判期間,受帝國海軍委託,南江艦船設計院完成了航母的設計工作。

  關鍵,依然是減重。

  “北河”級是標準排水量超過四萬噸,大戰期間建造的噸位最大的戰列巡洋艦,而航母得限制在25000噸以內。

  首先被減掉的就是裝甲。

  這成了“龍江”級幾乎所有缺陷的根源。

  此外,還減掉了所有的火炮。至少在當時,海軍沒想過要把航母變成高射炮林立的海上刺蝟。

  最後,肯定得在噸位上作假。

  這是沒辦法的辦法。

  當然,這也是條約期間,各國海軍公開的祕密。

  嚴格的說,也不算作家。常用的辦法降低作戰標準,比如原本該裝滿燃油,驗收的時候只裝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就能減輕數千噸,再加上彈藥、食物等給養,甚至不讓艦載機上艦。

  在經過數年的努力之後,總算結出了果實。

  因爲是在已有戰艦的基礎上改進而來,所以按照帝國海軍的傳統,這四艘航母沿用了原有戰艦的名字。

  按照戰列巡洋艦形態的開建時間,依次是:“龍江”、“墨河”、“橫江”與“嶺河”號。

  主要性能

  標準排水量:25000噸

  滿載排水量:34500噸

  總長:265米

  水線長度:248米

  型寬:27.2米

  喫水:7.1米

  定員:1920人

  飛行甲板長:269.5米

  飛行甲板寬:33.8米

  動力

  鍋爐:24臺燃油鍋爐

  主機:4臺蒸汽輪機

  功率:160000軸馬力

  推進:4軸4槳

  航速:35.5節

  燃油:7500噸

  續航力:7500海裏/12節

  武備

  高射炮:8門130毫米/ L40型(4×2)

  載機

  通常配置:一個艦載航空兵大隊,下設三個戰鬥機中隊、三個轟炸機中隊、三個魚雷機中隊與一個使用魚雷機的偵查機小隊。

  戰鬥機:27架(24+3)

  俯衝轟炸機:27架(24+3)

  魚雷攻擊機:31架(24+3+4)

  總共85架

  初始狀態的“龍江”級,不但算不上強大,還存在很多問題。

  所幸,繼承自“北河”級的巨大艦體,讓“龍江”級獲得了極其巨大,可以說是無與倫比的改進冗餘。

  整個條約時期,四艘“龍江”級均保持着這種面貌,只是根據實際情況做了一些很有必要的改進。比如在進行了幾次艦隊演習後,四艘“龍江”級都加裝了四座40毫米四聯裝高射炮。

  只是到了條約後期,四艘“龍江”級的標準排水量其實都超過了25000噸。

  直到條約作廢。

  在新曆97年,也就是“華城條約”與“倫泰條約”因爲狹夷皇國沒有續約而宣佈作廢之後,帝國海軍立即啓動了針對四艘“龍江”級的改造工作,責成兩大造船廠動用一切資源確保改造工程順利進行。

  當時,改造四艘“龍江”級爲帝國海軍的頭號工程。

  沒啥好奇怪的,搞了十多年艦隊演習,航母到底有多大價值,帝國海軍比誰都清楚。

  此外,帝國兩大造船廠,浦州造船廠與刺州造船廠,已經爲此準備了多年。

  有趣的是,四艘“龍江”級的改造是分成兩個階段,分別在新曆97年與98年完成。

  關鍵還有,四艘航母都兩兩一組,而且改造工作是交替進行。

  簡單的說,“龍江”號與“橫江”號在新曆97年接受代號“脫胎”的,以更換鍋爐等內部設備爲主的改造工程。“墨河”號與“嶺河”號在同一年進行了代號“換骨”的,以增加裝甲甲板、安裝防魚雷隔艙爲核心的防護升級改造。到新曆98年,四艘航母交替進行另外一項改造。

  分兩年進行的一個關鍵原因,就是能讓四艘航母都保持戰鬥狀態。

  此外,能夠在新曆97年年底進行的艦隊演習中驗證改造的效果。

  分開進行的兩次改造都能控制在一年之內,其實是在大半年之內完成,有一個很重要的先決條件。

  兩大造船廠在此前,已經完成了四艘戰列巡洋艦的升格改造工程,培養出了大批優秀的技術工人,也積累了大量的改造經驗。再說了,設計“龍江”級的南江艦船設計院也提供了全方位的配合。

  嚴格說來,完成了改造之後的“龍江”級,纔是真正的完成形態。

  主要性能

  標準排水量:35000噸

  滿載排水量:41500噸

  總長:272米

  水線長度:250米

  型寬:31米

  喫水:8.6米

  定員:2370人

  飛行甲板長:274.5米

  飛行甲板寬:34米

  動力

  鍋爐:16臺燃油鍋爐

  主機:4臺蒸汽輪機

  功率:200000軸馬力

  推進:4軸4槳

  航速:33.5節

  燃油:7500噸

  續航力:7500海裏/12節

  武備

  高射炮(“龍江”號):16門130毫米/ L40型(8×2),32門40毫米/L65型(8×4),40門25毫米/L70型(40×1)

  載機

  通常配置:一個艦載航空兵大隊,下設三個戰鬥機中隊、三個轟炸機中隊、三個魚雷機中隊與一個使用魚雷機的偵查機小隊。

  戰鬥機:25架(24+1)

  俯衝轟炸機:25架(24+1)

  魚雷攻擊機:29架(24+1+4)

  總共79架

  改造增加的將近10000噸排水量,幾乎都貢獻給了防護!

  其實,防護過於脆弱一直是“龍江”級的死穴。

  改造之後,這個問題依然沒得到完全解決。

  初建之時,爲了控制住噸位,拆掉了至關重要的裝甲帶與防魚雷隔艙,對艦體結構做了簡化處理。由此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在進行第二次改造的時候,工程師發現,根本沒辦法增加裝甲。

  要說的話,也就是巨大的冗餘排水量,使得改造的時候,不用擔心穩定性變差。

  這也正是進行第二次改造的基礎條件。

  任何戰艦,如果穩定性不夠,別說是作戰,能夠在高海況下正常航行就不錯了。

  在整個“換骨”工程中,主要就是增加防魚雷隔艙,並且爲機庫增設一層厚度在五十毫米左右的裝甲甲板。前者能夠大幅度提高航母被魚雷擊中之後的生存能力,後者主要是應付航空炸彈。

  想法是很美好,實際效果卻另當別論。

  當然,進行改造的時候,沒人懷疑增加防魚雷隔艙與機庫裝甲甲板的價值。

  此外,也就是在“脫胎”項目當中更換鍋爐與蒸汽輪機,把推進功率提高到了20萬軸馬力。憑藉如此強大的動力系統,四艘“龍江”級在排水量增加了上萬噸的情況下,航僅降低了兩節。

  當然,實際降低得更多。

  在初始狀態下,“龍江”號在試航當中跑出過36.7節的最快靜水航速,而當時的推進功率達到了185000馬力,比額定的最大功率提高了15%。這是艦隊航母的速度紀錄,至今都沒被打破。

  要說的話,最有價值的改進,其實是大幅度增強的防空火力。

  四艘“龍江”級在服役期間,一直在對防空火力做調整,而且每一艘的配置情況都略有不同。唯一相同的,其實就是在重心允許的範圍內,拼了命的往外飄甲板與艦島上面安裝高射炮。特別是戰爭爆發之後,任何一位艦長最爲關心的,就是還有沒有空地方能再裝幾門高射炮。

  “龍江”級不但是帝國海軍的第一種艦隊航母,還是第一種大型航母。

  不管是在設計,還是在建造與改造中,帝國的艦船工程師展現出了遠超國外同行的長遠目光。

  沒任何人能夠否認,“龍江”級僅是應急之作,是爲了解決有無而誕生的。一口氣建造四艘,也只是在大戰結束之後的那段歲月當中,帝國海軍需要足夠的航母來推進戰術與技術改革。

  從發展的眼光來看,“龍江”級還有一個功勞,爲下一級航母摸清了道路。

  在建造“龍江”級之前,即便是帝國海軍,也不知道航母是什麼樣子,或者應該是什麼樣子,以哪方面的性能爲重,以及得做出哪些取捨。等到“龍江”號建成,並且投入到正常使用之中,這些問題全都迎刃而解了。

  正是在“龍江”級的基礎上,帝國海軍決心建造一種“完美”的艦隊航母。

  當然,這是屬於另外一種航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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